2008年首次“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书法家大合影
2009年首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展厅现场
2010年第二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优秀奖颁奖
2014年第六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作品展示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为一体的国家级旅游风景区,佛教文化历史悠久,距今近千年,是岭南佛教旅游圣地。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直致力于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佛学文化,已成功举办十一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2009年起连续成功举办六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受到国内外书法家的广泛响应,无论规模和档次均属罕见。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文化,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书法艺术,展示当代书法名家风采,打造南中国佛教文化旅游品牌,特举办第七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面向全国及海外公开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书法报社、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协办单位:《南方日报》《香港商报》《东莞时报》
承办单位:书法艺术网
二、征稿时间
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以佛教特别是观音文化相关主题为内容,兼及积极旷达、健康和谐的人生格言或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等。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尺幅、数量、形式不限,无须装裱。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依次清晰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信封左下角注明“观音山杯书法艺术大展”字样。
4.来稿请妥善封装,以免邮寄途中破损。
5.免收报名、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
五、作品评审
1.由组委会邀请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15年10月前在《书法报》和书法艺术网等媒体公布。
六、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4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80名,颁发精美文房用品一份。
2.获奖作者受邀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出席第七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颁奖仪式,并与历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作者相会观音山,举办别开生面的联谊活动,组委会承担交通、食宿及活动费用。
3.评选入展作品共计400件左右,入展、获奖作者分别颁发入展证书、获奖证书,并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
4.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上选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及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全面推介。
七、投稿通联(两地投稿均可)
1.收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公园书法大展组委会
联系人:粟先生李先生
邮编:523635
电话:0769-87181992/87700662传真:0769—87708666
2.收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书法报社
联系人:陈畅
邮编:430077
电话:027-86790577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公告各项规定;
4.本公告为最终公告,解释权归“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2015年5月